刻船不可以索遗剑,胶柱不可以谐清音。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青年出版社《群经百子名言类典》第481页(235字)

【名言出处】:

抱朴子·外篇卷三十九·广譬》

【译】:

在船上刻记号不能够找到丢失(到江里的)宝剑,粘住琴上调弦的短木(就)不能够调出和谐清越的声音。

【注】:

“刻船”句:化用“刻舟求剑”之典,《吕氏春秋·察今》载,某楚人过江,剑掉入水中,便急忙在船上刻下记号,等船靠岸停稳后,从所刻的地方入水寻剑。 柱:琴上用以调弦的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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