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犯罪学辞典

罪犯心理转化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63页(475字)

罪犯在改造期间实现心理转化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及其内在本质的联系。

这一规律,可以归纳为一个基本矛盾和4个相互联系的规律。罪犯心理转化的基本矛盾,即罪犯心理的发展,是在罪犯与监所环境、改造措施相互影响过程中实现的,刑罚惩罚、监所的管理和改造教育措施,对罪犯的心理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是罪犯心理转化的重要外部条件。但是监所的环境和教育并不能直接地决定罪犯心理的发展,其影响需要通过罪犯本身的内在矛盾、外部原因来实现。犯罪心理转化的内在矛盾就是在其心理发展中守法与犯罪、新与旧、进步与落后(包括知识与愚昧、文明与野蛮)之间的矛盾,也即原有的犯罪意识结构同改造目标,改造要求之间的矛盾。

这一基本矛盾的存在,决定着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新的要求与落后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从而推动着罪犯心理的向前发展,由量变积累到质变,最终实现心理转化。4个相互联系的规律是:(1)从强制改造到自觉改造的规律;(2)知、慎、意、行相互联系和影响的规律;(3)需要结构的改变和补偿规律;(4)罪犯群体和个人交互作用的规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