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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42页(235字)

中国古代官名。

商周时为史官。秦代御史兼掌监察,开监察机关之端。

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官和副丞相,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御史等。

汉初沿秦制,但改御史中丞为御史中执法。

三国两晋北朝时,设御史中丞,其下因事而设若干御史。唐代监察机关为御史台,监察中央及地方官吏,并参预大狱要狱之审讯。

内设御史大夫及御史中丞,另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明代设左右都御史和左右副都御史,主管都察院,并设监察御史巡按地方吏治。清大体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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