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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25页(199字)

旧称供状。

指刑事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供述有口头与书面之分,前者叫口供,后者叫笔供。经过查对核实的供词是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一,也是司法机关判断被告人态度好坏的依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而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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