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作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20页(505字)

是以货币表示的建筑工程工作总量,卽建筑工程各项费用的总和。

它是基本建设投资额(参看“基本建设投资额”)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1)永久性和列入建设预算的临时性建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恢复工程,电力及电讯导綫的敷设工程,以及作为建筑的一部分的各种金属、混凝土及砖木构件的本身价値和装设工程;(2)建筑物的暖气、建限121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値及装设、油饰工程;(3)设备的基础和支持工程,以及锅炉或各种特殊炉(如炼铁炉、炼焦炉)的内部和外护的砌筑工程;(4)管道工程,如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给水及排水管道等工程;(5)水利工程;(6)建筑场地的整理、布置,旧有建筑物的拆除,砍伐树木、挖掘树根,平土、塡沟与工地排水等工程,以及建筑场地完工后的淸理和植树、绿化工作;(7)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地质勘探工作;(8)特殊工程。

建筑工作量,包括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前者是指建筑工程的材料费、施工机械的使用费、建筑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其他直接费等;后者是指行政管理费及其他间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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