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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172页(411字)

又称“通才教育”或“文雅教育”。

不同时代其含义不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了这一概念。

他认为自由教育是“自由人”(即奴隶主贵族)所应享受的,是以自由发展理性为目标的教育,而不应该是具有实用性或职业性的教育。到了中世纪时,基督教会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来解释神学,提出了七艺(即七种自由艺术)的教育。

这时期的自由教育渗透着神学的内容。待至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文主义者P·P·韦杰里乌斯认为:“自由教育”是一种符合自由人的价值的教育;使受教育者获得德性与智慧的教育;是一种能唤起训练与发展那些使人趋于高贵的身心、最高的才能的教育。

十八、十九世纪以来,随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自由教育的概念又有所发展。1868年,英国生物学家、教育家赫胥黎把自由教育解释为文理兼备的普通教育。中国通常把这一时代的自由教育意译为“通才教育”或“文雅教育”,以别于学习各种专门知识的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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