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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419页(297字)

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公民,依据宪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告诉的权利。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公民的控告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不得以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控告,有关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认真处理,不得压制打击报复;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发现犯罪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控告不同于检举,检举人通常与被检举的事件没有直接牵连,而只是出于义愤或为了公正而提出关于处理犯罪人的要求。

控告是控告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提出依法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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