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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388页(673字)

检验和判定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尺度和准绳。

是真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有几种不同的基本观点:①怀疑论者否认和怀疑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对它的认识,因而也就否认人们有可能认识世界而获得真理。②多数哲学家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人可以认识真理并存在着检验真理的标准,但对这个标准是什么有不同说法。唯心主义哲学家反对反映论,主张在主观的范围内寻找真理标准,用精神去检验认识;实用主义者则从功利主义出发,把知识是否满足自己需要作为真理标准,主张“有用即是真理”;有的从逻辑主义出发,认为只要排除了逻辑矛盾就是真理等等。③唯物主义者一般都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以是否符合客观现实作为区别认识的真理性的依据,但还没有进一步说明检验认识是否符合客观事实的标准是什么。有的虽具有以实践为检验真理标准的思想萌芽,但他们的观点从总体上看,仍是把真理标准归结于感性直观或客观事物本身。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确立,正确地解决了真理标准问题。认为人类的全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确立,确保了人对世界认识的可靠性和不断发展。

这是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根本性质,即实践标准的确定性。

同时,实践又是具体地历史地发展着的,每一特定条件下的实践都有社会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实践对认识的每一次具体检验又具有局部的性质,这就是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矛盾,决定和推动真理不断从相对走向绝对。

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对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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