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行为科学辞典

物质利益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302页(710字)

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人和人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物质利益原则要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结合起来,使各个企业和劳动者从切身利益上关心社会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利益是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代表着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劳动者个人利益的源泉和保证。

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富强了经济发展了,局部利益和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才能随之增长。因此,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两种利益发生矛盾时,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局部物质利益和劳动者的个人物质利益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基础和最终的归宿。因为国家的利益是在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基础上集中起来的,并且归根到底是服务于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局部物质利益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的增进,会极大地调动地方和企业以及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他们为国家、为集体作出更大的贡献,创造更多的财富。

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必须统筹兼顾,不能只顾一头。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此外,在企业与企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中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都是物质利益原则的体现。实行物质利益原则,要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以更好地发挥物质鼓励的作用。

上一篇:知识 下一篇:知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