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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62页(343字)

公共关系主体处理公共关系事务的基本原则。

公共关系是以一定的利益关系为基础的。一个组织机构的公众对象,均对该组织的目标与发展具有一定利益关系和影响力、制约力,因此要特别强调平等相待、互利互惠。“通过真诚的合作同自己的公众一同发展”是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利用公共关系活动,损害关系客体的利益,达到短时间的宣传效果或销售效果,会损害组织或企业的长远利益,造成关系主体的恶名,这是与公共关系活动的初衷相悖的。

公关主体在互利原则基础上与对方真诚合作,甚至可能要求作出一些让步或需要有所贡献,这正是表示公关主体真诚态度的机会。通过公关主体坦率、诚恳、愿意互利互惠的表示,公关客体才能产生与公关主体一同发展的愿望和行动,双方才能达到行为上的协调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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