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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51页(549字)

一种否认人们有认识客观世界或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学观点。

由英国自然科学家赫胥黎在1869年首次提出。这种思想在古代就已萌生。如古代怀疑论的创始人皮浪就认为,一切关于事物的知识都是不可靠的,事物是不可认识的,甚至事物究竟是否存在也是无法知道的。近代不可知论的着名代表是英国的休谟和德国的康德。休谟认为人所能知道的只是自己的感觉,感觉之外是否存在客观事物,那是不知道的;至于感觉是否反映客观事物,更是无法解决的。康德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但他认为人只能认识世界的现象,而不能认识外部世界的本质,把外部世界的本质看成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

旧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曾对不可知论进行过批判,但由于他们自身存在的缺陷和错误,使得他们都不可能驳倒不可知论。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彻底驳倒了不可知论。

恩格斯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不可知论是妨碍人们积极进取的、行为科学所要反对的一种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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