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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子信函业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31页(338字)

采用传真方式将通信内容的复制件投交收件人的业务。

其特点是:将邮政服务与电子传输技术相结合,速度快,服务水平高,安全方便。凡按业务规定的印刷品或手写的各种书面通信材料及图像、图表(晒制图表除外)均可作为国内电子函件寄递。注有“机密”或“秘密”字样的不可作为电子信函交寄。用户交寄国内电子信函可到办理此项业务的邮政局交寄,也可通过电话通知速递部门上门揽收。

投递局从传真机上收到电子信函后,按寄件人要求采用特快专递邮件传递、电话通知收件人到局领取或转发至收件人自备传真机的方式投交收件人。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相继开办了国内电子信函业务。中国于1992年7月首先在各省会市邮政局和已开办国际电子信函的邮政局办理国内电子信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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