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灵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80页(574字)

文艺心理论文。

作者朱光潜。原载1936年4月《绿洲月刊》第1卷第1期。本文围绕文艺创作中的灵感现象,作了心理学的分析,其中对灵感的特征,灵感产生的原因、时机以及艺术家追寻灵感的方法都有深入的解说。①通过歌德创作《少年维特之烦恼》、罗丹作《流浪的犹太人》等例子说明灵感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突如其来”,“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二是“不由自主”,想它来偏不来,没有期待它却来了。

而且作者平素不易做到的,在灵感中“可以轻易做到”,艺术的水准也超过平常。②灵感产生的根源,“是由于在潜意识中所酝酿成的东西猛然涌现于意识”,换言之,平常不受理智控制的潜意识早已酝酿某些艺术的东西,灵感即根源于此。

但这里的潜意识只是一种无意识,与弗洛伊德所说的受压抑而存留欲望(隐意识)是有区别的。③潜意识容易酝酿艺术灵感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不受理智控制,联想、想象比较自由,容易酝酿成功;二是在潜意识中“感情支配力”比在意识中大,也更容易适应创作“动于情”的特点。

④灵感产生的时机,“概括地说,意识作用弛懈时,潜意识中的意象最易涌现”。

这也说明,为什么灵感产生时往往是作者不期然、不经意的时候。⑤艺术家招引灵感的种种方法。多为“造成梦境”,“使潜意识中意象容易涌现”。

另外,不同艺术的意象在心理上的旁通与启发也容易产生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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