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主义的美学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79页(507字)

美学心理学论文。

作者蒋经三。载1929年《民铎杂志》第10卷第5期。该文着重介绍了19世纪以来心理主义美学的主要学派及观点。认为西方心理主义美学可分为三派:以里普斯为代表的“狭义的心理学的美学”,以费希纳为代表的“实验的心理学的美学”,以希尔脱为代表的“生理学”的美学。

文章指出,“狭义的心理学的美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内省式”的,纯思辨的。里普斯的心理美学观点是受其哲学观影响的“移情说”,即“使自己与他人或他物合致之意。

自己与他人或他物合致,即等于自己移入,而这种移入之心的态度是美所以成立的根本要素”。“实验的心理美学”的研究方法,是以心理的原理与方法解释美的意识与作用。

以“心理的原则区别美感与实感”。

作者认为“实验的心理美学”从具体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哲学演绎而来。虽然它近于科学的理想,但因为受制于一定的主观条件,所以对复杂的美的现象的研究还存在不少疑问。而“生理学的美学”是将心理学的基础归之于生理学,从而说明美的事实的一种学问。

“生理学的美学”大都从人体的感受器官的生理学基础出发,研究艺术与“美的意识”,艺术与“美的特征”,艺术与“美的起源”等。

上一篇:笑之分析 下一篇:朱光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