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概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67页(659字)

文艺理论着作。

清代刘熙载晚年的谈艺之作。全书所涉及的文艺理论,内容极为丰富,以评点的方式分条论述,分为“文概”、“概”、“赋概”、“词典概”、“书概”、“经义概”六大部分,分别论述了文、诗、赋、词曲、书法以及八股文的理论和创作,兼评各类文体的重要作家及其作品。该书涉及文艺理论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较集中地体现了刘熙载的文艺观和美学思想,对文艺的认识有不少不同于传统思想的独到之处。首先对文艺创作中“心”与“物”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作家主观的思想感情与客观外物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在外者物色,在我者生意,二者相摩相荡则赋出焉。

若于自家生意无相入处,则物色只成闲事,志士遑问及乎?”(《赋概》)这就强调了文艺是主客交融、物我合一的产物,强调文艺要表现创作者的真情实感,应有感而发,反对“不能自容怀抱”的“无病呻吟”之类的创作,认为“书,心学也”,故谓“古人因志而有诗”。其次,该书论述了“情”与“景”的关系,并强调情与景不可分割。

认为“情”要通过“景”来抒发和表现,所谓“志因物见”,“借景言情”。从上述观点出发,特别重视作家个性与文艺创作的关系,认为先秦诸子之文,之所以传世不朽和感人至深,均是因为在他们的作品中“皆有个自家在内”。在《书概》中也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在《赋概》中还有类似的论述。总之他认为文品、赋品、书品均出于人品。由是,提出了“诗品出于人品”的观点(《诗概》),以强调作家人品和见识对文艺创作的重要性。

上一篇:王国维 下一篇:红楼梦评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