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文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55页(454字)

指作为审美活动对象的作品或者说指在审美主体再创造中生成的作品。

审美文本与艺术文本有密切关系,但不完全等同。“审美文本”不仅包括纯艺术品,还包括被当作审美对象来阅读的一切文化文本,如姿态、礼仪、服饰、风景等。后现代主义认为,整个世界包括宇宙万物和历史传统就是一堆作品或一堆文本。

艺术文本强调艺术自律、作家至上;审美文本的概念则断然否定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否定作家至高无上的权威。美国当代美学家乔治·迪基宣称,只要人们用一种娱乐的消遣的态度来对待它,任何一种文化文本都可以成为审美的游戏的对象,都可以当作审美作品来进行无穷无尽的阅读。在当代西方文坛上,罗兰·巴尔特的《恋人絮语》(1977)就是一部非常典型的后现代主义的审美文本,一部无法用任何传统体裁定性的奇书。

它融哲学、美学、文化学、心理学、语言学、文学批评、文学创作等为一体,犹如一个万花筒,向读者的自由创造开放。只要读者稍稍转换一个视角,它就排列成一个新的组合,因此,读者就在这游戏中获得欢悦的快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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