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55页(501字)

又称“文学文本”或“文学本文”。

它在不同的文学批评派别中有不同的含义。新批评派所说的“文本”主要是指文字词语组成的有机整体。他们认为,“文本”是独立存在的客体,作品的意义和价值是客观地存在于作品文本之中的,既不以作者的创作意图为基准,也不以读者的阅读感受而转移。结构主义所说的“文本”不是孤立存在的单个作品,而是处于整个文学系统中的作品;文本的核心在于结构、系统、整体或关系,因此,单个文本不过是整个文学结构的一种体现。

后结构主义者则认为,文学作品没有一个内在的中心或结构,因为任何文本都包含着另外的文本,即互为文本,文本之间无所谓谁开始,也不知谁第一,因此,文本的意义不在于自身,而在于读者与文本接触时的体会中。他们非常重视对文本的解读活动,把这个解读活动当作一种游戏,认为它们具有独立性、任意性、多元性和欢悦性。

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所说的文本,主要是指作家已经创造出来,但未进入阅读过程的文学作品。他们认为,文学的价值和意义取决于主体的意向、阐释、接受和阅读活动,只有在主体的阅读活动中,文本才能转化为真正具有文学意义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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