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盛言宜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89页(593字)

语见唐代古文家韩愈《答李翊书》:“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者皆宜。”“气”,在此指创作过程中作家主体的精神、状态、思想品质;“言”,指文章作品的语言文辞和声韵情调。“气盛言宜”,指创作中作家心理状态昂扬奋发、思想感情深厚旺盛、道德情操高尚,文辞之长短、声调之高低无不与之和谐相称,从而创作出情感强烈、气势充沛、格调高尚、语言优美的作品来。

文艺创作是作家主体心灵的外化与结晶,“气盛言宜”则要求作家加强自身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艺术修养,丰富内心情感,浩然正气激荡于胸,形成“气盛”,才能在创作中挥洒自如,收发有致,做到“言宜”。韩愈的“气盛言宜”命题,源于孟子的“养气”说,接受并发展于曹丕的“文气”说以及刘勰钟嵘有关“气”的论述,强调作家主体精神状态对创作的决定作用,重视“气”在文艺创作和艺术传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学将“气”看成诗人的人格本质,看成诗的生命,文与诗都应以气为主。“气”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一个多义词,常衍生为“气脉”、“气韵”、“气象”、“生气”、“气势”等术语,归纳起来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宇宙万物的元气,是生命之源;二是指人的一种精神状态人格修养。

这里主要偏重于第二义,兼含第一义,指诗文语言中深蕴宇宙万物之本原和诗人生命本体的精神力量和人格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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