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手达情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80页(483字)

中国古代论书法心理的术语。

指书法家的造诣极深,技艺十分精熟,在进行书法创作时能心手两忘,传情达意,完全出乎自然。南朝书法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以斯言之,岂易多得。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妄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

”书法是以书写汉字为表现形式的艺术,它须讲究形质,但更重神采。所谓形质,是指字的体势形态及其质感;所谓神采,是指整幅字所造就的艺术意境和神情面貌。形质是神采的载体,是书家艺术情趣和精神境界赖以表现的物质基础;而神采则是形质的灵魂,有形而无神的书作如同行尸走肉,毫无艺术可言,所以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两者有机的、自然的统一。形质来自于功力、法度;神采来自于学识、修养。一个书家只有同时具备深厚的功底、娴熟的技巧和非凡的才气,下笔之际,才有可能进入这样一个自由王国的境界。心忘记是在指挥笔,手忘记是在受心的主宰,挥洒自如,淋漓痛快,而又处处合律于法度之中,得意于笔墨之外,书家的才情意趣自然流露于笔端,毫无刻意求工之迹,最得天成真逸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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