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意为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79页(362字)

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术语。

出自南朝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

”范晔认为,文学作品是“情志所托”,是表达思想感情的,而不是徒弄辞藻,故言应以意为主。此论反映了范晔对文学的根本看法,是“言志”传统的一种延续,与刘勰“情者文之经”的观点一致。从这一观点出发,范晔论述了文学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以意为主,即应以文传意,品评文辞的标准是看它是否准确达意,而不是仅看其自身。

创作中若做到以意为主,就能更好驱使文辞的表达。范晔指出,辞藻声律等形式之美,若不以意为主干,则失之于“流”。从这一观点出发,范晔批判了当时文坛“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的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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