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者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12页(497字)

将所要传达的全部意蕴、情感、信息通过文字或声音等载体发送给接受者的人。

与一般意义上的作家不同,它是一个带有存在主义色彩及人格心理色彩的概念。根据海德格尔的着述,传达者指以语言向接受群体传播上帝信息的人,他介于神与大众之间,以语言形式连接神与接受者,他倾听神、上帝的讯息,然后将它说出来。在这层意义上,传达者是神的代言人。

而在非神学的意义上,传达者是向大众阐述思想、讲述和传播真理、描绘某种将会出现的事物的一个使者,是更高层次的言语者,是将传达作为生存方式而非一般功利欲求的人。

传达者与一般文学意义上的叙述者、与一般语言表达意义上的说话者各不相同,他所使用的语言不是工具化、普遍化的公共语言、世俗语言,而是以“歌语言”,即从人的本性中生发出本真的语言,将包蕴着神性、真理的精神化了的语言发送给世人。这种意义上的传达已成为他自身不可缺少的个性本质。传达者的内涵,摈弃了结构主义等对个体意义的漠视,力求找到语言中的生命话语及内部语言中的神性特质,注重言语的诗性资质与主体精神,这为我们从文艺心理领域探讨语言与创作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人性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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