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51页(419字)

文艺创作过程的一种形象化说法。

语出林语堂的《论文》:“文章有卓大坚实者,有萎靡纤弱者,非关文字修词笔法也。卓大坚实,非一朝一夕可致,必经长期孕育。”林语堂的“孕育”说,脱胎于英国启蒙主义时期感伤人扬格的《论独创性的作品》一文和明代公安派“独抒性灵”、“任性而发”的诗论。扬格的观点在于肯定作家的感受和感情是伟大创作的生命,因而他提倡独创,反对模仿。

公安派则认为,“出自性灵者为真诗”。林语堂进一步认为,有了性灵,并非一定能成为天地间之至文,还必须经过一段艰苦的孕育过程,如“妇人育子”一样,“必先受精”(即创作者的体验、感受),“怀胎十月”(包括情感进入、感情积累、奇思妙想、具象概括、创作冲动等),而后才一朝分娩。

而这,又与创作主体保持独有的性灵有关。由此可见,林语堂的“孕育”说,实际上涉及了创作主体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复杂的心理现象,因而成为文艺心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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