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心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86页(761字)

文艺心理学分支学科之一,与接受美学相交叉,它以文艺心理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文学艺术的接受和鉴赏,是描述和研究文艺欣赏、接受心理机制、活动、本质和过程的学科。

本学科的创建与形成,吸收了以姚斯、伊瑟尔为代表的接受美学理论、前苏联美学家鲍列夫的艺术接受的心理机制理论、德里达的把文学阅读看成本文中差异、延续和播撒的无限意指结构和分解过程理论,以及巴特后期研究中把文学分成“作品”与“本文”的理论和费什的“读者反应批评”理论等。其研究内容,大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接受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应是各类文艺作品的接受在欣赏文艺作品时的心理活动、机制和规律等。

(二)艺术接受的心理学本质。

(三)接受活动的主体性特征。(四)接受主体的期待视界与接受能力。(五)艺术接受心理过程。包括①艺术接受的特殊动机与心境;②接受主体的审美经验期待视界与具体艺术“本文”的“相遇”;③在“期待”引导下对艺术意象的直观与感受;④情感的激化与体验的深化,期待视界的变动与调整;⑤审美意象的再创造,期待视界的再变动与再调整;⑥体验的深化与鉴赏的完成。(六)艺术接受的心理机制、规律与特征。

其特征一是情感与理解相统一的心理体验活动;二是贯穿着想象、联想、幻想的心理创造功能;三是常常出现几种感官和感知“互渗”的通感现象;四是“共鸣”、“移情”、“自居”等心理作用伴随其间;五是接受过程中的诸心理要素的综合作用除受到接受主体的接受能力和期待视界的制约外,还时时受接受对象——特定艺术作品的结构、特性、意义的制约,在一定意义上,接受活动正是作品与主体期待视界相互碰撞和交融的心理过程;六是每一次接受活动都有可能改变、拓展、丰富主体原有的期待视界,提高审美接受能力,这是人们审美经验能够不断积累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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