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3页(313字)

本指歌创作的一种方法,是赋、比、兴三种方法之一,后来渐渐发展成为一重要的审美心理范畴。

其主要含义有:①激发情感。通过观物,引起人的情感变化,打破心灵的原有平衡。

刘勰以“触物以起情”来释“兴”。②指创作灵感和审美意象的获得。《文心雕·物色》:“情往似赠,兴来如答。”明沈周《书画汇考》云:“山水之胜,得之目,寓诸心,而形于笔墨之间者,无非兴而已矣。”③指审美鉴赏中的心意感通现象。孔子说的“诗可以兴”就属于此。宋张耒云:“夫诗之兴,出于人之情。喜怒哀乐之际,皆一人之私意,而至大之天地,极幽之鬼神。”④指韵味。如钟嵘的“言有尽而意有余,兴也”和严羽的“兴趣”说均属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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