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言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98页(446字)

宋代严羽论观点。语见《沧浪诗话·诗辨》:“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挂角,无迹可求。”所谓“不涉理路”,就是不以议论为诗,不把作者的思想、理念、倾向直接说出。“言筌”二字出自《庄子》,指语言工具。“不落言筌”,就是说诗人的真性情不要从字面上直接点出,而要蕴藉含蓄。严羽主张诗要有另种旨趣,“非关理”,应当“不涉理路”;诗歌创作“非关书”,应当“不落言筌”,但他并不否定“书”和“理”。严羽认为,文辞、道理、兴趣都是诗歌所不可或缺的,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既反对南朝诗歌尚词而病于理,也反对宋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兴趣)。他要求的是像盛唐诗歌那样理在意兴之中,他推崇的是像汉魏诗歌那样词、理、意兴无迹可求,这才是“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的真正含义。严羽“不涉理路,不落言筌”原则的提出,表明他重视了诗歌的抒情特点和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的区别,接触到文艺形象性、艺术思维的模糊性、直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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