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76页(501字)

中国古代论述审美心理的术语。指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审美意趣及艺术作品的审美趣味。语出南宋戴复古《论十绝》之七:“欲参诗律似参禅,妙趣不由文字传。个里稍关心有悟,发为言句自超然。”从创作主体看,这种“妙趣”是艺术家情感、意绪、趣尚、理想、志向等心理因素的综合,因而具有不可言说的特点,往往“不由文字传”。明袁宏道《叙陈正甫会心集》云:“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妙趣”的这一特点,要求诗人必须通过意境的创造,形象画面的描写予以表现。“妙趣”是抒情艺术所要表现的对象和内容,只有当“妙趣”形成于心而诗人于“心有悟”,然后才能“发为言句”,“超然”自得;若胸无“妙趣”,就无所要表现的内容,创作也就无法进行。在创作过程中,诗人的“妙趣”物化在作品中,从而构成作品的艺术趣味。在审美欣赏过程中,艺术趣味是使作品产生审美心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作品有“妙趣”则感人;无“妙趣”则不感人。黄周星《制曲枝语》云:“曲为诗之流派,且被之弦歌,自当专以趣胜。今人遇情境之可喜者,辄曰‘有趣、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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