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6页(545字)

本义为疆界,《周礼·夏官》“国都之竟”郑玄注:“竟,界也。”《说文》亦云:“界,竟也。”“竟”是“境”的本字。后借以表现人的心灵特有的氛围和图景,如心灵境界。早期佛经翻译中多用此语,如《无量寿经》:“斯义宏深,非我境界。”文艺领域中最早将“境”作为一审美范畴的是在唐代。王昌龄《格》云:“思若不来,即须放情却宽之,令境生,然后以境照之,思则便来,来即作文,如其境思不来,不可作也。”所谓“境思”,即饱含物象的情思,此境在心灵中呈现,是大自然刻入作家心灵的形象。刘禹锡《书董侍御武陵集后》:“诗者,其文章之蕴耶?义得而言丧,故微而难能。境生于象外,故精而寡和。”皎然《诗式》更详细地谈到了境的问题,他说“缘境不尽曰情”,“取境之时,须至难至险”;他在《秋日遥和卢使君》中说“诗情缘境发”。此中之“境”的要义均在于化自然物象为心灵之象,“境”是经过性灵浸染过的外在感性。而晚唐司空图也提出“思与境偕”的重要主张。唐人“境”论对后代产生重大影响,使“境”成为后代论艺之一般范畴。近人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此作了全面的总结。综此可见,境主要有以下几种含义,一指物象世界;二指在观物中所出现的情景交融的意象空间;三指艺术鉴赏中所出现的心灵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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