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5页(491字)

一般指主体意想的感性对象。在艺术方面主要有四种:自然之象,意中之象,艺术之象,象外之象。它们构成了四个理论层面。“自然之象”是艺术家的观照对象,如刘勰在《文心雕》中所说“神用象通”。它既是具体个别的感性形态,又是一般的纯粹观照之客体。“观象”是审美活动的起点。“意中之象”是在外在观照和内在感悟中产生的意象,它是艺术体验所带来的兴到神会,并形成一种渴望表达的期待结构。“艺术之象”是“意中之象”的客观外化,具有强烈的感性特征。“象外之象”是在艺术接受过程中所出现的心灵境界,它标志着艺术效应的实现,是艺术客体内蕴层次的感性化释放。此四者贯串于艺术制作到接受的整个过程,跨越了构思、表达、鉴赏三个阶段,包蕴了创作论、本体论、接受论三个理论板块,用古代艺术论的话说,即经过了“观物以取象”、“立象以见意”、“境生于象外”的动态建构过程。“象”不但是中国艺术论的一个基元,而且也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纽结,它源于原始崇拜、《周易》学说以及中国独特的文字系统,长期以来影响并制约着中国艺术的发展。从“象”的角度探讨审美心理问题是一重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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