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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托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下卷》第2238页(653字)

【简介】:

凡货物海运出口的,均需填制海运出口托运单,又称“关单”,其中有托运人、编号、目的港、装载船名、货名、唛头、件数、毛净重、尺码、运费计算、运费付款方式,以及可否转船、分批、信用证有效期和离岸金额(折美元计)等栏,各栏应填写清楚。货物件数必须加大写。

海运出口托运单一式共12联,首页(不标明联数)是出口单位的托运留底。第一联是外轮代理公司留存(送交外运由外运转外代)。第二、三联是出运后的运费通知(一联送出口单位收取运费,一联外运留底)。其次就是装货单联,经海关完成验关手续后,在上面加盖海关放行章,与随后同式的收货单联即在货物装上海轮时送交大副签收,注明装载何船、实收件数等。实收件数原则上应与申报件数一致交还外代,备签发提单用,其装货单联即由大副收下(以上实为第四、五联,但在格式上不予标明)。第六联为外运办理订舱后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单,在订好舱后,外运将船名填入后退回出口单位,俗称“回船单”,其中一联出口单位即凭以缮登订舱记录(船卡),如需办理保险或寄发装船通知的,即据以办理;另一联根据所配船只,赶制该船公司格式的提单,预送外轮代理公司,待货装妥,根据大副所签收货单送回后签发;最后一联,系货进码头仓库,在未装船前存仓时,作码头存仓记录用,在货物装船后即凭以收取港务费用。此后又附空白无格式的两联,填上货物名称、件数后,作为码头仓库贴在板上,用作桩脚标记;另一联是码头仓库存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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