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抄发中法合同训令四川省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94页(491字)

【事件内容】:

案奉国民政府二十五年11月21日第一二二号训令内开:

“为令饬事。案准中央政治委员会二十五年11月19日密函开:‘查筹建成渝铁路一案,前据行政院函送川黔铁路特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及铁道部四川省政府组织川黔铁路公司合约、铁道部中国建设银公司投资成渝铁路合同各草案,业经本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准予备案,并函由政府饬知在案。兹据行政院函称,据铁道部部长张嘉璈提议,拟与中法工商银行及中国建设银公司订立正式合同,并将以前该部与中国建设银公司所订草合同废弃,抄送原提案及中英文合同草案请鉴核等由。复经本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准予备案,相应抄附原提案及合同草案,函达查照饬知’等由。准此,自应照办。除函复外,合行令仰该院分别转饬知照。此令。”

等因奉此。除函达全国经济委员会及分令财政、实业、铁道三部外,合行抄发原提案及合同草案,令仰该省政府知照。此令。

计抄发原提案及中文合同草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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