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与比利时公使往来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40页(217字)

【事件内容】:

按照本日所送照会,本总长应行声明:庚子赔款比国部分余额用途,按照中比协定第三款,华比银行垫款全数清偿后……悉交中比委员会充做中比教育、慈善……之用……。然中国政府自应于现时表示志愿:应在前项……之款项内提出百分之四十,充补助中国国有铁路(京汉铁路)黄河新桥建筑之用。但该新桥系中国国有铁路产业,中比委员会应交之款既不足用,自须由中国政府另筹完竣该项工程所需之款项。(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