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界派代表团要求拒签和约请愿的结果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86页(1005字)

【事件内容】:

“五四”期间,山东各界派出代表团赴京请愿,严正要求北京反动军阀政府拒绝在巴黎和约签字,废除高徐、顺济两路草约和严惩曹、章、陆三个卖国贼。……关于这些要求,在请愿过程中,反动政府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龚心湛先后一共做过三次答复,即:6月21日徐世昌接见请愿代表时的口头答复;6月25日和27日国务院对请愿书的两次批示。……

第一,国务院6月25日的第一次批复,现在抄引如下:

“据来呈均悉。该代表等关怀桑梓,注重国权,所述特为痛切。此次欧会和约,政府以关于山东各条最为重要,迭经电饬专使悉力争持。近据专使等述,保留一节尚在多方进行。所有各代表陈请不能保留拒绝签字等情,昨亦经电达专使,遵照在案。国家主权碍难丝毫放弃,政府与国民主张初无二致,无论如何必将胶济设法收回,此则夙具决心,可为国民正告者也。所称高徐、顺济路一节,查该路原系草约,自必多方磋议力图收回,决不续订正约,以慰民望。至中日二十一条密约及高徐顺济路约经过情形,案牍俱在,前经择要宣布,共和国家,一切措施悉为准诸法律,必有确实证据乃受法律制裁。国家与政府利害,人民疾苦,无日不在注念之中,乃以国家多艰,致该代表等远涉京师有妨本业,深殊轸念。其各归告父老子弟,俾晓然于外交真相,及政府维护国家之苦心,各持镇静,勿滋疑虑。此批。”

这是一个十分滑头的文件,极尽舞文弄墨,文字欺人之能事。我记得6月25日在收到这一批复后,当晚代表们即开会进行了讨论。开始,还有人尚认为这个批复,对各项要求大体得到了解决。可是这时坐在会场中间靠近北墙的律师代表吴镜荪(兼省议员)起立攘臂发言,痛斥这一批复之欺人。当场他将批文逐条加以分析、指出:我们请求拒绝签字,批复说保留一节尚在多方进行,代表要求已经转达专使;我们要求废除高徐、顺济两路草约;批复说自必多方磋议,力图收回,决不续订正约;我们要求严惩曹、章、陆三个卖国贼,批复说一切措施悉为准诸法律,必有确实证据乃受法律制裁。请看,这个答复哪里有一点点接受了我们的请求?带着这个答复,我们怎么能够归见山东父老?吴镜荪的这一严正分析全场空气陡然紧张,在大家愤怒下,一致议决退回原批,要求国务院立即重新批复,答应请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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