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铁路案评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82页(493字)

【事件内容】:

原提案人[汪大燮、希龄、林长民等人]的用意在破除势力范围,并非为私。他们提出由交通部指挥,而当时他们在交通界并无一个立足之点。梁士诒提出已成外债各路不在统一计划之内,有保持他由于管理和调运铁路收入而来的“财神”头衔之嫌疑。曹汝霖在《顺天时报》反对后出场,陆宗舆在第一次春藕斋会议时竟为高徐、济顺两路辩是商业性质而非政治性质,则简直是与日本“一鼻孔出气”了。这是赞否两方主要不同之点。徐[世昌]、钱[能训]……依违两可于其间而终偏向亲日派。曹、陆被称为亲日派,汪、熊、林等则被称为亲英美派。

亲英美派是一班无拳无勇的知识分子,在国力太弱时,过分寄望于机会,尤其是对于威尔逊的和平条件14条,以为公理或可战胜强权,而欲借他人之力来保持自己的国土。这只可说是可怜!……英美方面对于外交委员会所提破除势力范围一项,曾由两国公使表示赞成。美使芮恩施、英使朱尔典都曾宴请争论铁路统一政策的当事人,而于宴后畅谈这个问题,并都声明贝克与梅尔思的私案与使署无关。他们二人亦不可能向和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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