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致美国驻华公使马克谟照会(英译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69页(464字)

【事件内容】:

阁下及英、法两国公使联合备忘录已敬悉。据该备忘录称:

“……经从有关银行之代理行处获悉,本年6月到期应在12月3日偿付的湖广铁路借款,以及德国发行的债券未付部分(73 245镑8先令10便士)共计261 046镑5先令5便士已违约停付。……根据借款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湖广铁路借款之偿还应比以后成立之借款享有……优先权利……”。

我部当将来照转送财政、交通两部,请其予以考虑并采取行动。现收到交通部答复如下:

“由于这条铁路补充借款不能发行,铁路工程已陷停顿,收入甚微,铁路无力偿还湖广铁路借款到期本息,只得由政府拨出巨款以应付每次的偿还。近来局势严重不安,政府筹款实感困难,已将这一借款列入从新征关税附加税来统一整理的外债范围之内。”

特将交通部来信转达贵公使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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