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银行团驻北京代表联名致电伦敦向5月28日将在巴黎举行的四国银行团会议提出的“建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55页(704字)

【事件内容】:

我们愿提请银行团注意,中国长期混乱的局势已发展到严重危害每一外国财团在华利益的地步。尽管财政援助是恢复中国秩序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式,但是如果得不到有关国家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这种援助也将无济于事。外国在华投资已受到严重损害,在甘冒进一步的任何新的投资与贷款以前,必须对已有的投资采取保护措施。已经试行过让中国人进行自救的政策,但事实证明是不行的。很多中国着名人士曾嘲弄这是毫无一点希望的政策。由外人进行干涉的某些变通方式值得一试。如果我们的政府对银行团关于在这个没有法治的国家中认为有必要和应当提出的条件能给予支持的话,我们认为我们政府目前可以把银行团作为他们的一个工具,银行团不仅已经重申在整理中国债务上为维持中央政府的存在每月能给予必需的垫款,而且还可采取其他必要的重大措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援助。

我们认为以下几方面是主要的:

(1)在整理(中国)债务的同时,应订出条例由审计局审核中央政府的预算;

(2)改革中国铁路管理局,将中国主要铁路干线置于外人有效管理之下,由外人监督员管理下的铁路警察保护铁路。这一做法要继续到外国列强对中国局势感到放心时为止;

(3)成立由外国监督员管理的特别警察以阻止食盐走私和保护盐税。

在上述几点中我们没有谈到中国裁减军队的问题,因为它是一个需要加以特别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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