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民外交后援会驻沪办事处反对外人共管中国铁路快邮代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30页(307字)

【事件内容】:

自临案发生后,外人盛传铁路共管。国人闻之,其始以为不经之论。近闻外交界消息,对于保留护路问题,某国人拟具草案,就中央设立护路行政总局,举凡全国国有铁路,均设护路办事处,处内官长以外国军官充任之,并有指挥警察权,其余车务总管及会计员司,亦以外人充当等条,提交各国护路委员会通过后,即向我国提出。倘或成为事实,其为侵我主权,辱我国体,莫此为甚!所幸此事尚在酝酿之中,我国倘有自动的折服办法,他国必有主持正义者维持其间。值此千钧一发之际,务恳我政府当机立断,迅速严办临案负责地方官吏,酌恤被难中外人民,并一面将交通部筹备护路办法,宣布实行,庶外人无所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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