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的“铁路警备”对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24页(649字)

【事件内容】:

我国为抵制铁路共管起见,已决定派曼德中将为筹备路警之顾问,实行各铁路之精密调查。

兹据日人方面消息,北京政府对于铁路警备问题,除一面派曼德中将实地调查各路情形外,一面积极准备实行方法,借以消弭列国共管于无形。旬日前已将内容大略拟妥,并于10月18日照会驻京各国公使,说明我国自动的拟定铁路警备改正案之内容,请其查照。其内容略分五项如下。

(一)先于津浦、京汉、京绥三铁路设路警队,由中国新募军队约二路[?]人充之;有必要时,并得及于胶济、京奉两路。(二)警备司令部设于济南。(三)以曼德中将为警备总司令。(四)许曼德中将以迄某程度止之铁路会计及一部运费之支配权。(五)曼德中将之下雇校官十三名;多数之外国将校,与以必要训练后,悉派充警备队职务,并闻此种办法系曼德中将之建议云。

关于此事,据某日人谈话,中国政府提出此种办法,固不失为消弭外人共管之一种手段,实则反为某国所乘。其中如以曼德中将为警备总司令,并与以铁路会计一部运费之支配权,是无异中国自开干涉中国内政之端,与列国共管以口实。若此改正案果然实现,不特津浦、京汉、京绥三路,其他各路,列国亦将出而要求警备与铁路会计及运费之支配权,甚为明显。故此种办法不啻为共管之前提,北京政府与其情甘自侮,依附外人,不如出以隐忍持重之态度为愈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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