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收海参崴刘镜人公使(1)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49页(248字)

【事件内容】:

顷接探悉,日、美、英、法以俄国路政不修,运输阻滞,拟共同监管西比利、阿穆尔、乌苏里等铁路,由外交方面在东京协议。美欲操主管权,而日本欲充会长,并要求派日技师与美并立,意见各执。英[疑为衍字](2)法赞同美议。英心亦谓然,惟碍于日议,未便断言。大体奇异,一再会商,尚无结果。东省铁路恐亦在协商之列。惟此路在俄国不能维持时,应由中国管理;他国越俎,虽不肯认许,如果必不得已,再为筹商共同监管,亦须我为领袖,以杜争攘,而保主权。当否乞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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