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利致交通总长续垫款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96页(191字)

【事件内容】:

兹经美国广益公司电嘱嘉利代为向交通财政两部磋议美金50万元之借款。……裕中公司兹续行垫给中国政府美金50万元,以资中国政府按照前裕中公司订立之铁路合同查勘并定准路线之用,……并自垫款交存纽约国城银行(1)之日起,至偿还之日止,认付年息七厘,每半年一付。……所有以前各垫款及此次之垫款其利息到期,均须照付。……即祈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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