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法三国公使致外交部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10页(265字)

【事件内容】:

原书大意谓:据万国公法规定,国际宣战后,所有己国、敌国之条约,当然一律废止;即合议成立,亦非经两国之同意,不复有效。根据此理由,以为宣统三年湖广铁路合同系中国与美、德、英、法所订。欧战既起,合同中所有许与德国之利益当然消灭。现本公使奉敝国政府训令,请代表贵国政府说明和约成立后,不使往日许德之利益再有存在之余地。此外并希望将此项利益暂为悬搁,以俟其余各国资本家妥为磋议,俾德国永远脱离湖广铁路之关系;更愿由三国彼此协商,定可共投足敷修筑湖广铁路之资本,以底厥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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