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274页(926字)

企业为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按照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标准和原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成果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比较,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纠正偏差等一系列的措施活动。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和基本原理之一。

1.一切控制的成立,都必须具备计划和组织这两个基本前提

(1)计划前提。计划和控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控制是实现计划的手段,没有控制,计划就不可能很好地实现;计划是控制的前提,为控制提供依据、目标和标准,没有计划,控制也失去存在的意义。要实现有效的控制,首先必须有一个明确、有效、利于控制的计划。

(2)组织前提。机构设置和责任制的建立都属于组织的范畴。企业管理中的控制活动是要由人来进行的,而人又置于一定的组织之中,如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既使发现工作中的偏差或失误,也无法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了纠偏的措施也无从落实,所谓控制将是一句空话。

2.控制的基本过程(即控制程序)一般都可分为三个步骤(参见图10-1)

图10-1 控制图的基本过程

(1)拟定标准。标准是衡量工作成果的规范,企业控制标准一般可分为:定量、定性标准;实物、货币、综合标准(参见图10-2)。标准应具有可计量、考核的特征。

图10-2 控制标准分类

(2)衡量成效。传统做法是在工作完成之后,才对照标准来衡量成效、作出评价,企业应努力实现事前控制,即在计划执行的偏差出现之前,就能有所觉察或预测,并能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偏差的出现。

(3)纠正偏差。偏差是指实际与标准的差异。纠正偏差就是为了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有效的纠偏措施必须建立在科学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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