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税法和税收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140页(514字)

1.税收

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以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对国家筹集资金,调节和管理资金发挥重要作用。

2.税法

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构成税法的基本要素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种、税目、税率、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税法形式包括税收法令、条例、施行细则、征收办法和重要税收规定等。我国的税法是由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或授权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颁布。

3.税收制度

是国家规定的关于税收的一系列的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的总称。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工作准则和规程。它包括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征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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