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骨科急诊手册

紧急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骨科急诊手册》第185页(1491字)

(一)抢救生命

迅速为患者建立静脉通道,补充血容量,防止休克发生。抽取血标本,必要时遵医嘱输血。同时密切观察BP、P、R及意识和尿量的变化。

(二)保持呼吸道通畅

及时给氧气吸入,改善组织缺氧,解除呼吸困难。严重呼吸困难者,可根据情况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三)伤口处理

对于开放性骨折及肢体挫伤,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简单包扎后立即拍片,早期清创缝合,变开放性伤口为闭合性伤口。对威胁生命的严重创伤必须紧急手术。一般开放性骨折应早期手术,闭合性骨折应择期手术。

(四)各类骨折处理

1.脊柱骨折 不做复杂检查,严禁病人坐起。用木板床搬运,保持脊柱中立位,以免在搬动过程中进一步加重脊柱损伤。

(1)颈椎损伤:轻者,用颌枕带牵引4~6周,然后颈围固定。颈椎骨折脱位,严重者,行颅骨牵引。对屈曲性损伤,颈椎应中立或稍后伸位。对伸直性损伤,颈椎应处于中立位或稍前屈位。牵引时,头下垫头圈,防止枕部受压产生压疮。头两侧用沙袋固定,防头颈部摆动,加重脊髓损伤。

(2)胸腰椎稳定性骨折:可嘱患者平卧,腰下垫枕,使脊柱逐渐后伸,复位后用腰围固定。

(3)不稳定性骨折:如椎体骨折并关节突骨折脱位,严重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考虑手术治疗。严重脊柱骨折脱位,容易使脊髓受压,引起神经功能障碍,出现截瘫。如果全身情况许可,应做好术前准备,尽早行减压与脊柱固定术。

2.下肢骨折

(1)股骨干骨折:应注意有无复合伤,如颅脑、内脏外伤。对有内出血者应及时抢救,同时应用止血药。有活动性出血者应采取有效的止血急救措施。妥善固定肢体,必要时补液,输血,防止休克。肢体骨折可行手法复位,小夹板固定。复位不成功者,婴幼儿住院行双腿悬吊皮肤牵引式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股骨中1/3或中下1/3骨折,采用6~8孔接骨板螺丝钉固定及髋人字石膏固定。

(2)胫腓骨骨折:无移位的骨折可用小夹板固定6周,然后去除牵引,继续用小夹板固定。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要彻底清创后再缝合,将骨折复位后行跟骨牵引,持续骨折对位,伤口愈合后用石膏托固定。对有血管、神经损伤、骨不连对位不佳者,应手术切开复位后行内固定术。

3.骨盆骨折

(1)对于骨盆骨折完整性未遭破坏的稳定性骨折,无特殊处理,可卧床休息,4~6周后即可离床活动。对于不稳定性骨盆骨折需进行特殊固定和手术治疗。

(2)合并严重内出血,应心电监护观察BP、P、R的变化。有休克者应及时抢救,并输血、补液。

(3)合并内脏损伤者,应观察腹部体位变化,如腹痛、腹胀,腹肌紧张、压痛或反跳痛,必要时应及时手术探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