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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规定的综合

亦称多样性的统一,指思维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达到对研究对象之具体的掌握和再现。这种具体不是指关于对象的感性的具体,而是指关于对象的思维的具体。感性的具体,亦称完整的表象,它是对对象的表面的、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性的反映;思维的具体,亦称理性的具体,它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即它是对对象内在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的反映。这种具体则不是为人的感官所能直接感觉到的。多种规定的综合就是科学理论反映研究对象时所要达致的最终目标。思维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多种规定的综合或多样性的统一之把握,就是思维达到对具体真理的把握。为此,思维就必须:一方面要在弄清楚对象的内在本质的基础上了解它的一般、特殊和个别的属性、方面及它们相互间的联系和关系;另一方面还要把这种丰富的多样性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多种规定的综合或多样性的统一,就是思维从总体上对对象的全面把握,或说,从理论上对对象的各种性质、方面、联系和关系的完整再现。例如,对生物体具体性的理论再现,这不仅要在弄清生物体的本质的基础上来叙述生物体的多种生命特征,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生殖、遗传和适应等,而且还要叙述这许多生命特征的内在联系以及生物体为生存和发展与其周围环境所发生的种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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