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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话含义

根据合作原则推导出来的言外之意。会话含义理论是美国学者H.P格莱斯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提出来的。格莱斯认为会话含义不同于规约含义(conventional implicature)。规约含义简单地根据规约,附属于特定的词项或语句,可以从话语的表面定义直接得出,如“我饿了”,可以从表面意义直接得出“他想吃东西”的含义。而会话含义是“越出”话语表面意义而得出的意义,因而属于“言外之意”。会话含义可以假设说话人遵守合作原则推导出来,也可以根据说话人藐视或利用合作原则的某项准则推导出来。前者如A说“我走进一所房子”,听话人由此推出“这所房子不是A的”。后者如说话人表面上违反某项准则而实际又是合作的,听话人可以从中推导出隐喻、反语等含义。会话含义的一般推导公式是:说话人S说的话语U具有会话含义P,当且仅当①S说了U;②没有理由认为S不遵守各项会话准则,至少S得遵守合作原则;③S说U而又要遵守会话准则和合作原则,因此S必定想要表达P;④S必定知道:双方都知道如果认为S是合作的,必须假设P;⑤S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听话人作P的理解;⑥因此S想要听话人作P的理解,即说U时含义是P。会话含义不能从未加解释的表层结构推导出来,这是它跟预设的重大区别之一。此外,会话含义也不能仅仅从所说话的真值条件推导出来。例如“完结了”与“完结了,要是完结了也就完结了”,两个句子的真值条件相同,但后者传达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再后悔也没有用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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