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逻辑百科辞典

惠施

【生卒】:元前370~前310

【介绍】:

中国战国中期的思想家,名家的主要代表。宋国人,曾作过魏国的宰相。在政治上,他“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主张“偃兵”、“去尊”和“法治”,是战国时“合纵政策”的实际组织者之一。他与庄子作过许多辩论,和其他辩者讨论过“十事”、“二十一事”等许多命题。据说惠施著书“五车”,但已全部散失。《庄子·天下》篇记载了惠施的“历物十事”,主要反映了他对自然界的一些看法。在《庄子》其它篇、《荀子》、《韩非子》、《吕览》和《说苑》中,也记载了一些惠施的事迹和思想。“历物十事”中所言的“至大无外,谓之大一”,揭示了世界之大的无限性;“万物毕同毕异”,反映了世界同异的绝对性,即万物皆有同又皆有异,这种同异的绝对性就包含了同异的相对性,即同中必有异,异中必有同;“今日适越而昔来”,在时间上反映了“今”(现在)和“昔”(过去)的相对性,即“今”可以成为“昔”;“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是指太阳刚到正中就开始西斜了,“物”刚出生就开始走向死亡了;“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反映了天与地、山与泽的高低是相对的,天地可以“相连”,有的泽可与有的山同高等等。“历物十事”虽然字义简略,容易引起误解,但从惠施重视自然的朴素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是不难理解其朴素辩证法观点的。“历物十事”中的有些命题运用了定义的方法。比如,用“至大无外”定义“大一”;用“至小无内”定义“小一”;用“大同而与小同异”定义“小同异”;用“万物毕同毕异”定义“大同异”等等。“历物十事”中出现许多关系命题,如“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等,反映出他对关系的认识。据《说苑》记载,惠施经常运用“譬”的方法进行推理,被称作“善譬”。例如:有人不知“弹之状何若”,他说“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这是“以其所知谕(譬)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的一种类推过程,即由已知“弓之状是以竹为弦的”和“弹之状与弓之状相同”而推知“弹之状是以竹为弦的”。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类推所作的理论概括。

上一篇:集合论公理系统 下一篇:晦暗语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