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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纳普对归纳推理的分类

R.卡尔纳普在他的《概率的逻辑基础》中把归纳推理主要分为5种:①直接推理。这是从总体到样本的推理。所谓总体是指所考察的一类事物,样本则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出的若干个体组成的子类。直接推理的前提是总体中某一性质M出现的频率,结论是某个样本中M出现的同样频率。②预测推理。这是从一个样本到另一个不同样本的推理。若第二个样本只有一个个体,就称为单称预测推理,卡尔纳普认为这是归纳逻辑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推理。别的类型的推理在卡尔纳普的归纳方法连续统理论中都能归约为这种推理。③类比推理。即根据两个个体之间的相似性从一个个体到另一个个体的推理。④逆向推理。这是从一个样本到总体的推理。⑤全称推理。这是从样本到具有全称形式的假说的推理。卡尔纳普用他构造的定量归纳逻辑对这5种归纳推理作了概率的处理,并且把它们纳入他构造的归纳方法连续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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