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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I.

【生卒】:1724~1804

【介绍】:

德国著名哲学家。生于东普鲁士的柯尼斯堡(二战后归属前苏联)。1770年起任柯尼斯堡大学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担任过两届该校校长。1792年起担任柏林科学院哲学部主席。康德发表了许多哲学著作,其中包括《纯粹理性批判》(1781),《未来形而上学导论》(1783),《实践理性批判》(1788),《判断力批判》(1790)等。他多次讲授过形式逻辑课,讲稿由他学生G.B.耶希(Jäsche,G.B.,1762~1842)编辑成《逻辑学讲义》。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他认为先验逻辑应考虑逻辑形式的认识论内容在认识中的价值和联系。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形式逻辑,历来区分命题(判断)形式和命题(判断)内容。一个具体命题的命题形式是由它所包含的逻辑语词和那些代替它的非逻辑语词的变项构成的。一个具体命题的内容就是它所包含的非逻辑语词的内容。形式逻辑不研究具体命题及其内容,而只研究命题形式,特别着重研究由命题形式所组成的正确推理形式。康德的先验逻辑也区分了判断形式和判断内容。先验逻辑所说的判断形式就是形式逻辑所说的命题形式。但是,关于判断内容,先验逻辑却有它独特的看法。

康德认为概念有两种,一种是经验概念,另一种是纯概念或先验概念。经验概念来源于感性经验;纯概念不是来源于感性经验,而是来源于知性或思想本身。康德认为,一个具体判断具有两种内容。一种是经验内容,它是经验概念的内容;另一种是纯内容或先验内容,它是纯概念的内容。一个具体判断的经验内容相当于形式逻辑所说的一个具体命题的内容。一个具体判断的纯内容就是它所具有的认识论内容。康德认为:先验逻辑同形式逻辑一样,不研究判断的经验内容;但是,先验逻辑又不同于形式逻辑,却要研究判断的纯内容,即判断的认识论内容。

康德的先验逻辑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大部分是先验分析论,第二大部分是先验辩证论。先验分析论阐明知性及其纯概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知性的纯概念(即范畴)具有先天的综合作用。知性的范畴把感性的复多综合成为判断。知性有12个范畴,因而判断就相应地有12种形式。

这12种判断形式是传统的形式逻辑中早已有之的。但不同于形式逻辑,先验分析论着重阐明几个范畴之间以及几个判断形式之间的认识论方面的联系。例如,量的单一性范畴和复多性范畴就综合成总体性范畴。相应地,判断形式的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就综合成单称判断。

先验辩证论阐明理性及其纯概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理性的纯概念(即理念)也具有先天的综合作用。理性及其理念是指导知性和组织由知性获得的经验与经验知识的原则。理念要把由知性获得的判断综合成为推理。推理有3种,即直言推理、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每一种推理都体现一个理念。推理是阐明一个判断的理由、根据和条件。“所有人都是有死的,格雅斯是人,所以,格雅斯是有死的。”这是一个直言推理。其结论“格雅斯是有死的”的理由、根据与条件,就是中项“人”,即由于格雅斯是人。而结论所依据的普遍原则或规律,则是以中项“人”为主项的大前提“所有人都是有死的”。理性要指导知性继续追寻“所有人都是有死的”这一普遍原则或规律的理由或根据。这样就可得出一系列的前溯的直言推理。直言推理的形式是:“所有b都是c,a是b,所以,a是c”。直言推理的结论“a是c”的理由或根据是中项b。结论所依据的普遍规则或规律是大前提“所有b都是c”。理性指导知性还要追寻这个大前提的理由或根据。这样就得出一系列的前溯的直言推理:“所有b是c,b是b,所以,b是c”,“所有b都是c,b是b,所以,b是c”,……。这里的b,b,b,……都是“a是c”的理由或根据。理性指导知性无止境地追寻的那个永远不能达的理由或根据,即那个不再是谓项(属性)的主项(主体),就是体现在或指导直言推理的理念。类似地,那个不再是结果的原因就是体现在或指导假言推理的理念;那个不再是部分的全体就是体现在和指导选言推理的理念。直言推理形式、假言推理形式和选言推理形式是传统的形式逻辑中早已有之的。但不同于形式逻辑,先验辩证论着重在阐明理性的理念在推理中的指导或综合作用。

康德虽然提出了要研究逻辑形式的认识论内容的先验逻辑,但他并不反对形式逻辑。他认为形式逻辑是一门严格的科学,是一切正确思维和认识都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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