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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逻辑

数理逻辑的最基本部分或基础部分。一阶逻辑除研究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及推理关系外,还把命题分析成组成命题的非命题成份,即个体词、谓词和量词,揭示简单命题的形式结构——命题形式,研究它们的逻辑性质和规律,重点是研究量词的逻辑性质和关于量词的推理规律。一阶逻辑包含命题逻辑作为子系统,但为了研究方便,也由于命题逻辑具有某些重要性质,通常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先行研究。一阶逻辑又称为一阶谓词逻辑或狭义谓词逻辑。G.弗雷格在1879年建立了第一个完整的一阶逻辑系统。G.皮亚诺,B.罗素等人对一阶逻辑的发展作出了贡献。K.哥德尔等人系统深入地研究了一阶逻辑的元逻辑问题,证明了重要的定理。

最简单的命题,即所谓原子命题,都可分析成个体词和谓词两类成分。例如,在“5是素数”和“苏州上海南京之间”这两个命题中,“5”,“苏州”,“上海”,“南京”是个体词,“是素数”,“在…之间”是谓词。在逻辑中,一个论域中的元素称为个体,论域也称个体域。个体词是表示个体的符号,表示论域中任意个体的符号称为个体变元,表示某一论域中的一特定个体的符号称为个体常元。谓词表示个体的性质或个体间的关系。用符号x,y,z,…表示个体变元,用F,G表示谓词,上面举例的两个命题可表示成如下形式:F(x),G(x,y,z)。性质(又称一元谓词或一元关系)可以看作是论域中元素的一个子集,即那些具有此性质的个体所成的集合。一个n元谓词(关系)F,是论域中个体的n元组(a,a,…,a)所成集合的一个子集,即使得F(a,a,…,a)为真的那些n元组所成的集合。

除个体词和谓词外,组成命题的成份还有量词。量词是命题中表示数量的词,分为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例如,在命题“对任一自然数,都有一比它大的素数”,“任一”是全称量词,“有一”是存在量词。全称量词用符号后跟一个体变元表示,如x,读作“所有个体”或“对任一个体”,或简单地读作“所有x”,“任一x”。存在量词用符号后面跟一个体变元表示,如x,读作“存在个体”或“有一个体”,或简单地读作“存在x”,“有一x”。上面举例的命题的形式可表示如下:x(F(x)→y(G(y)∧H(x,y)));设F(x)表示“x是自然数”,G(y)表示“y的素数”,H(x,y)表示“y大于x”,上述命题形式就表示命题:对于所有x,如果x是自然数,则有-y,y是素数并且y大于x。

从原子命题出发,应用量词和命题联结词,就可以构成任何复杂的命题。从原子命题的形式,经用量词符号和联结词的符号,就可构造出表示各种复杂命题的形式的公式。

只加在论域的个体上的量词,或者说,只约束个体变元的量词,称为一阶量词。一阶逻辑是只有一阶量词的逻辑。关于个体的性质或关系的谓词,则称为一阶谓词。如果量词加在一阶谓词,或者说,约束一阶谓词变元,就称为二阶量词。如“所有关系”、“有一关系”是二阶量词。此外还有更高阶的量词。相应的逻辑称为二阶逻辑,高阶逻辑。

一阶逻辑的公式经解释后就成为真或假的命题。一个解释由一个非空的个体域D和一个赋值v组成,记作(D,v)。对每一个体变元x,v都赋以D中的一个个体为值,对每一n元谓词符号F,v把F对应于D上的一n元关系。对于原子公式F(x,x,…,x),如果v对x,x,…,xn赋与D中个体的n元组a,a,…,a为值,把F对应于D上的n元关系R,F(x,x,…,x)在此解释下就为命题R(a,a,…,a)。如果a,a,…,a对关系R成立,公式F(x,x,…,x)在此解释下成为一真命题,否则为假。对于公式xA(x),设v对A的赋值,除x的外,已经给定,若对D中每一个体a,A(a)真,则xA(x)在解释(D,v)下为真,否则为假。对公式xA(x),设A的赋值已经给定,若有-D中个体a,使A(a)真,xA(x)在解释(D,v)下为真,否则为假。联结词按通常的解释赋值。一个解释(D,v)也称为一个结构或模型。

一阶逻辑的公式分成常真的(普遍有效的)、可满足的以及不可满足的3类。一个公式A称为可满足的,如果有一解释,在此解释下,A为真。一个公式A称为普遍有效的,如果对任一解释,即对任一不空的个体域和任一赋值,A常为真。A常真记作A。一个公式A是不可满足的(常假),当且仅当它的否定A普遍有效。普遍有效的公式表达逻辑规律。

上面说的解释、赋值、真假、普遍有效性和可满足性等,都是语义的概念。

普遍有效公式在一定意义上都是逻辑规律。为了系统地研究这类逻辑规律,需要对它们作整体的考虑,建立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通常称为一阶谓词演算,也称为狭义谓词演算。形式系统的初始符号中包括等词=的称为带等词的一阶逻辑,不带等词的就称一阶逻辑。下面建立形式系统F。

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F包括3个部分:它的语言,称为一阶语言,(逻辑)公理以及推演规则。

F的语言包括初始符号和形成规则两部分。初始符号有以下4类:①个体变元:x,y,z,…;②对每一n,n元的函数符号:f,g,…,个体常元:a,b,c,…,n元的谓词符号:F,G,H,…,其中有一个二元谓词符号=;③命题联结词,∧,∨,→,和量词符号;④技术性符号:(,)及逗号,。

①、③两项和等词是逻辑符号,其它为非逻辑符号。

形成规则分项形成规则和合式公式形成规则。项形成规则规定怎样的初始符号序列是项。项是那些指示个体的表达式。合式公式形成规则规定怎样的初始符号序列是合式公式。合式公式经解释后是有意义的。在元语言中,使用下列元语言符号:①黑体的x,y,…,表示任意的个体变元,②t,t,…表示任意的项,③大写的X,Y,Z,…表示任意的符号的有序序列,④A,B,C,…表示任意的合式公式。

项形成规则:

①每一个体变元和个体常元是项;

②如果f是n元函数符号,t,…,t是项,则f(t,…,t)是项。

合式公式形成规则:

①若P是一n元谓词符号,t,…,t是项,则P(t,…,t)是合式公式,称为原子公式。

②如果X,Y是合式公式,则X,X∧Y,X∨Y,X→Y,XY是合式公式。

③如果X是合式公式,x是一个体变元,则xX,xX是合式公式。

合式公式简称公式。

F的公理分3组:

①命题联结词的公理 P的15条公理都是F的公理。公理中出现的A,B,C现在表示F中的任意公式(参见命题逻辑)。

②量词的公理

(16)xA(x)→A(t),A(t)是以t替换x在A中的出现而得,t对于A(x)中的x是自由的。

(17)A(t)→xA(x)

③等词公理

(18)l=l

(19)t=t→(t=t→…(t=t→f(t,t,…,t)=f(t,t,…,t))…)

(20)t=t→(t=t…(t=t→(A(t,…,t)→A(t,…,t)))…)

F的推演规则

R1分离规则 从A→B和A可推出B。

R2后件概括规则 若x不在A中自由出现,从A→B(x)可推出A→xB(x)。

R3前件存在规则 若x不在B中自由出现,从A(x)→B可推出xA(x)→B。

F的定理可归纳地定义如下:

①F的公理都是F的定理。

②如果F的一个推演规则的前提是F的定理,则此规则的结论也是F的定理。

一阶逻辑系统F具有许多重要的元逻辑性质。可以验证,F的公理都是普遍有效的。从普遍有效的公式应用F的推演规则而得的公式也是普遍有效的。根据定理的定义,F的所有定理都是普遍有效的。即有:如果┝A,则A。这个性质称为可靠性或有效性。

从F的有效性也可得出F是协调的:不存在F中的公式A,A和A都是F的定理。

F的另一个重要性质是K.哥德尔所证明的完全性:凡是普遍有效的公式都是F的定理。这个定理称为哥德尔完全性定理。完全性定理还有一个更强的形式。设Φ是F的公式的集合。如果Φ是协调的,则Φ是可满足的,或者如果ΦA,则Φ┝A。

从上述完全性定理,可以推出紧致性定理和勒文海姆-司寇伦定理。这两个定理是模型论的基础性定理,对模型论的发展起重要的作用。这两个定理还刻划了一阶逻辑的特征:一阶逻辑是在运算,∧,∨下封闭的唯一满足紧致性定理和勒文海姆-司寇伦定理的逻辑。

一个具有以下形式的公式称为前束范式:QxQx…QxB。其中QxQx…Qx称为前束词,每一Qx是x或x,B中无量词。F的每一公式A,都有一个与它等值的前束范式。前束范式可用于对F的公式进行分类。此时可以只考虑前束范式中的量词,将它作为公式复杂性的一种测度。

前束范式可用于一阶逻辑的判定问题的研究。A.丘奇在1936年证明,一阶逻辑是不可判定的,但是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式是可判定的,而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式则不可判定。这时,就是按照公式的前束范式进行分类。王浩在1961年证明,具有xyzM(x,y,z)形式的一阶逻辑公式的集合是不可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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