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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

佛家的逻辑学说,印度逻辑的主要流派之一。音译为希都费陀。因(hetu),指推理的根据、理由;明(vidyā),指知识、智慧。因明是关于推理、论证的学问。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起初重点在辩论术;而后逐渐以逻辑为重点,专详立、破之说,认识论(量论)处于从属地位;最后发展到以量论为中心。有古因明和新因明之分。

古因明 大约形成于2世纪,流行至5世纪中叶。作为佛家的逻辑学说,因明的产生有自己的思想渊源,“因明论者,源唯佛说,文广义散,备在众经”(窥基语)。古因明产生之前,逻辑理论已经被许多宗派所研究。佛家但言“论法”,“论”是指论议,立论者和敌论者各申自己的主张;“法”是法则和规律,用来判定是非曲直。论法散见于四阿舍经及各种小乘经论之中。西藏学者传说佛家最初的一部因明著作是法救的《论议门论》,此书久已失传,内容也许和《方便心论》相仿佛。《方便心论》是小乘的著作,内容包括辩论术和逻辑两部分,重点在辩论术,有关逻辑的内容与1世纪时成书的《恰拉卡本集》相近。该论中的20种问答法,为晚出的正理论经典《正理经》所吸收,成为二十四倒难。在佛教典籍中,大乘论师鸣(50~100)的著作《大庄严经》中最先记载了五支作法。印度的逻辑学说,导源于辩论术。正理派深入研究了逻辑问题建立起逻辑体系,佛家的逻辑体系,是批判吸收和发展了正理学说的结果。2世纪时,佛教内部对正理派逻辑学说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大乘中观派创始人树专破正理派,他在《迥诤论》中批驳正理派的量中心说,即以为量可以认识一切的说法,他不是不要逻辑,在方法上也多少采用了“因论”(古代顺世派的逻辑),只是驳斥正理派片面的、执着的、过分夸大的方面。龙树虽用逻辑方法,但带有辩证意味。他又著《广破论》破斥正理派的十六句义。小乘说一切有部则对正理持肯定态度。在《大毗婆沙论》中即有佛徒应“能通世俗诸论,所谓记论、因论、五论、诸医方论、工巧论等”。其中因论又作“因明论”,有“辩无碍解以习因明论为加行故”之语。古因明的主要代表是小乘论师、大乘论师弥勒、无著、世亲。4世纪兴起的大乘瑜伽行派(有宗)继承和发展了古因明,建立起佛家的逻辑体系,使之成为立正破邪的工具。《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集论》、《杂集论》等在讲因明时,都讲到“七因明”,即论体性(论辩论的题目),论处所(论辩论的地点),论所依(论辩论的方法),论庄严(论辩论者应具备的条件),论堕负(论被击败的论点),论出离(论参加辩论会),论多所作法(论辩论者的信心)。其核心的部分在论所依。《瑜伽师地论》将因明定义为“谓于观察之中,诸所有事”,意为对于一般所观察的事物建立一种意见,其中关于能立与能破的一切论证的历程便是因明。古因明的论式多为五支作法。在无著的《顺中论》中最早引用了若耶须摩学派的因三相说。在世亲的《如实论》中已开始应用因三相原理,书中的论式虽为五支作法,但已出现了喻体,成为古因明五支作法转变为新因明三支作法的过渡形式,其推理性质是类比的。

新因明(梵nbvya-hetuvidyā) 创始人为大乘佛教瑜伽行派论师陈那(约440~520)。陈那创建九句因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改造了古因明的因三相说。以因三相说为指导,他将五支作法中的合、结二支删去,并在喻支中增设了同、异喻体,以反映因宗之间的不相离性。一般认为陈那新因明是演绎的。也有一说认为其性质仍为类比推理,理由是陈那规定了九句因和因三相中的同、异品必须除宗有法,因此同、异喻体实际上不是毫无例外的普遍命题,而是除外命题。以除外命题为前提,其结论只能是或然的。陈那的前期代表作是《因明正理门论》,重在立破,以逻辑为中心,认识论处于从属地位;后期代表作为《集量论》,认识论成为中心。陈那弟子商羯罗主作《因明入正理论》,对《因明正理门论》重新整理,并有补充和删节,成为后人学习《因明正理门论》的入门阶梯。7世纪时,法称对新因明又进行改造,使之有较大的发展。他作因明七论,其影响超过陈那。他改造了因的第二相,使之与因的第三相能够互推,实际主张后二相可以缺一;提出自性因、果性因和不可得因作为符合三相的正因。他改变三支的顺序,以喻、因和宗的顺序组织论式,认为喻依不是必要成份,使得因明三支与三段论更为接近,成为真正的演绎推理。因明在中国的传播有汉传和藏传之分,汉传因明弘扬的是陈那学说,而藏传因明则主要是传播法称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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